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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人離婚財產轉移怎麼辦?

欠債人離婚財產轉移怎麼辦?

我們都知道生活中有很多欠債不還的人,有可能是因為確實沒有錢,沒有能力還,但有些人是有錢就是不還的人,還把財產轉移到另一個人的名下,這純粹就是惡性轉移,那就來了解一下欠債人離婚財產轉移怎麼辦?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欠債人離婚財產轉移怎麼辦?

如果債務人明顯是為逃避債務而採取離婚的方式來對抗債權人的權利的實現,屬於惡意逃債。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債務人以離婚方式轉讓財產的行為無效(特別是債務人以淨身出户的條件離婚而俺蓋非法目的)。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的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據此,因此債權可以申請法院撤銷債務人的這種違法行為。

關於“撤銷權”,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和第五百三十八條都有規定,然而這兩個法條中所提到的“撤銷權”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賦予合同一方當事人行使撤銷合同的權利,而後者則是賦予債權人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的民事行為的權利。後者“撤銷”的根本原因在於債務人的無償轉讓行為是一種惡意的逃避債務的民事行為,這種民事行為破壞了正常的經濟交往活動,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因而具有違法性,債權人可以通過行使撤銷權來撤銷這種民事行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需要注意的是,撤銷權的行使是有時間限制的,即必須在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而且無論何種原因,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第一款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二、要是欠債期間被告轉移財產怎麼辦?

財產保全有兩種:訴前財產保全,和訴中財產保全。申請財產保全的條件要求: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採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採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7.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財產保全的程序  

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根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依職權主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並開始執行。  

訴前財產保全,一概由申請人提出申請,並且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後的48小時內作出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財產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人民法院不停止財產保全裁定的執行。

綜合上面所説的,欠債人離婚財產轉移怎麼辦?這個債務人明顯是為逃避債務而採取離婚的方式來對抗債權人,這已經屬於違法的行力,如果一旦被發現的話,肯定是要被嚴懲的,情節嚴重者可能還會判刑的,這純粹就是惡性轉移財產的事件,這會負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