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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債務怎麼劃分?

離婚債務怎麼劃分?

離婚債務怎麼劃分?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夫妻離婚是採用的是協議離婚的方式,則夫妻雙方應在離婚協議中明確規定雙方各自應承擔的債務,當然這種約定本身,對債權人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

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標籤:劃分 債務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