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夫妻債務

如何認定夫妻共同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怎麼承擔

夫妻雙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而在離婚的時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部分,自然需要由離婚夫妻共同承擔,因而實際對夫妻債務處理之前有必要先進行認定,那麼如何認定夫妻共同的債務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如何認定夫妻共同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怎麼承擔

一、如何認定夫妻共同的債務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換言之,只要發生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只有夫或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和債權人知道夫妻之間實行約定財產製的為例外。即確立了債務是否發生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作為判斷夫妻共同債務的標準。

二、夫妻共同債務怎麼承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共同債務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在夫妻內部則是按份承擔。一旦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各自承擔的份額確定以後,夫妻一方對外履行了全部債務,有權就超過其應承擔的部分,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債務已清償為由拒絕一方的請求。

出借人把錢借給借款人後,很多借款人推脱是妻子或者丈夫借的,自己不知道,這種情況下出借人是不是就沒辦法解決了呢?上面我們為大家介紹瞭如何認定夫妻共同的債務,瞭解了相關規定之後,如果夫妻一方推脱債務,出借人就可以用法律規定來對抗。此外,我們還介紹了夫妻共同債務怎麼承擔。然而債務糾紛並不是如此容易就能解決的,如果遇到棘手的問題,可以來電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