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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連帶責任一般承擔多少?

一、無限連帶責任一般承擔多少?

無限連帶責任一般承擔多少?

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是合夥企業最基本的法律特徵,也是合夥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的根本區別。雖然通過本法規定的程序,使合夥企業獲得相對獨立的法律地位,但它仍沒有像法人企業那樣形成完全人格化的主體。合夥人共同經營管理合夥企業仍然是合夥的一般原則,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擁有較大的共同控制權。因此,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承擔責任的方式上也不像公司股東那樣僅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二、無限責任和無限連帶責任有何區別?

(一)承擔責任的區別:

1、無限責任是對債務人個體而言的,是用其全部財產承擔責任,不僅是投入到企業的,而是全部個人財產,哪怕沒有財產了,等以後有財產的時候,還要承擔該債務責任。

2、無限連帶責任是對多個債務人之間的關係而言的,每個債務人不僅要承擔上述的無限責任,而且對於債權人而言,債務人相互之間是連帶的關係,債權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個債務人主張全部債務,債務人不得拒絕。

(二)賠償方面的區別:

1、無限責任即債務人應該向賠償全部損失,直至完全賠償。如果債務人現有財產只夠賠償一部分,那麼以後發現他還有其他財產,還可以向他主張賠償剩餘的損失的

2、無限連帶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並能因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係的一種民事責任。

(三)債務方面的區別:

1、無限責任是指當企業的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時,投資人應以個人的全部財產用於清償,實際上就是將企業的責任與投資人的責任連為一體。

2、有限責任,是指責任人以其部分財產承擔責任。例如《海商法》第十一章規定"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有限責任的股東以其出資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債務連帶清償責任是什麼意思?

連帶清償責任是指數人債務者承擔共同清償債務的法律責任,也就説數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債權人有權要求任何一個債務人還錢。連帶債務之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連帶債務未全部履行前,全體債務人仍負連帶責任。

由此可見,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滿後,沒有按時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標籤:連帶責任 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