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公司代償款向誰要求賠償?
一、擔保公司代償款向誰要求賠償?
擔保公司代償款向債務人或者被擔保方要求,所謂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擔保合同旨在明確擔保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
二、《民法典》對於擔保的有關規定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百九十條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涉及到擔保公司擔保業務的處理,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擔保事項,所認定的擔保業務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起訴到法院,並要求對有關代償情況進行認定。
-
同一房屋被抵押並被他人保全該怎麼辦?
有些房屋出售人在出售房屋的時候並不會將房子已經抵押出去的事實,告訴購房者,等到簽訂購房合同以後,或者是更晚的時候購房者猛然發現自己買的房子是抵押房,更有甚者房子是被別人保全的。那麼這時我們該如何處理呢?1.在買房的時候購房者應該要求出售者出示房產證,如果...
-
動產抵押中的擔保範圍有哪些?
一、動產抵押中的擔保範圍有哪些?(一)動產抵押範圍包括飛機、船舶、汽車等特殊動產這類動產的特殊性在於其權屬狀態以登記而確定,其交易也必須進行過户登記。所以有人稱其為類不動產,也叫作註冊不動產。對這類動產強制登記是國家對那些流動性強、價值較大的動產...
-
一般擔保物權的特徵有哪些?
第一,擔保物權以確保債務的履行為目的。擔保物權的設立,是為了保證主債債務的履行,使得債權人對於擔保財產享有優先受償權,所以它是對主債權效力的加強和補充。我國《民法典》規定,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
-
借款房屋抵押合同怎麼寫
抵押人(甲方):代表人:抵押權人(乙方):代表人: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以下稱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