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延期開庭審理的幾種情形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2.67W
可以延期開庭審理的的情形有: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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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小三還錢需要什麼證據
律師解析:需要主張相關財產爲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鑑定意見;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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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可以自己想姓什麼姓什麼嗎
律師解析:不是的。自然人有權依法變更自己的姓名,但是自然人行使姓名變更權有以下限制。一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二不得損害社會公德,三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符合相關法定條件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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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轄是該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地域管轄是按下列標準規定的:1、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爲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3、上級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管轄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移送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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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訴後多久可以再起訴
撤訴之後再起訴,只要是在時效範圍之內,都是可以再次提起訴訟的。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條件。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之後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撤訴之後再起訴需要滿足起訴條件。法律依據:《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解釋二》第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