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專利申請條件是什麼
軟件專利申請條件是什麼
先要具有一般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之後其軟件要能夠運用,比如運用到工業中,進行軟件控制機械設備動作、或者是改進計算機內部性能的軟件、可以進行外部技術數據處理的軟件,如數碼相機圖像處理軟件。
首先,我們得弄明白什麼是軟件專利?
一般來講,軟件專利是指設計軟件的人在軟件設計好之後,爲了對設計思想進行保護而申請的專利。但是客觀的講,軟件申請專利保護是比較難以操作的。它不像程序,可以直接以著作權的名義申請備案登記。軟件專利申請保護可以是你有了一個創意之後,將它完整化就可以申請,而不是要直接製作出來,也就是說,這個發明還沒有完全成功,你也可以申請。
然後,我們來看看軟件專利包含一些什麼內容。
在我國,專利是誰先申請,誰獲得專利,其可以申請專利保護的內容包括以下幾種,但是也僅僅是以下這些。
第一種,工業控制軟件,就是工業中可以用來控制機器設備的軟件,我們看的就是自動化;
第二種,可以對計算機內部性能進行該井的軟件。比如現在的一些軟件可以將計算機的虛擬內存提高;
第三種,軟件可以對外部的數據進行處理,像一些軟件可以進行數碼相機的圖像進行修改、美化等等。
現在申請專利的軟件當中,很大一部分是屬於第三種軟件的。
接着,我們瞭解一下申請專利必備的條件?
《專利法》中對發明是這樣定義的:“科技研發人對某種產品、一些方法或對某些事物進行改進而提出的關於技術反面的方案。”一般包括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這兩種。產品發明是指人們在開發出來一些新產品、新材料、新物質等時候使用的技術方案,而方法發明是一種具體的操作方法、製造方法以及工藝流程等技術方案。軟件產品就剛好符合上面方法發明的構成要件。
我們知道,專利發明必須具備“三性”:就是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申請專利的發明在申請之前在國內外都沒有出現過相同相似的產品,也沒有人見過或者用類似的發明申請過等;創造性是該項發明和已經有了的發明創造相比是有明顯的進步和突破;實用性是指該項發明可以運用到實際生活中,可以幫助人們提高工作效率。研發出軟件之後,我們可以向專利提交申請,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準備專利申請文件,其中包括權利要求書、軟件說明書、軟件說明書附圖、摘要、摘要附圖等;
第二、準備專利請求書,其中包括申請專利的名臣、申請人是誰、發明人是誰等信息等;
將以上文件交給專利局的人,然後他們進行審查。審查分爲初步審查和實際審查兩個階段,審查之後會向申請人發出審查意見書,要求申請人在指定的日期內給出回答,審查合格後,專利局也會通知申請人。最後進行登記、公告,申請專利完成。
《專利法》第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條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第六條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爲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爲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爲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以上就是軟件申請專利的條件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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