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常識有哪些?
一、不登記軟件著作權是否就不能取得著作權?
軟件如果不登記可以取得著作權嗎?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五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所開發的軟件,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條例享有著作權。”由此可見,軟件與是否取得著作權沒有任何的關係。
關於著作權的取得,各國的立法中主要有兩種做法:1、自動取得制度,2、註冊取得制度。我國採用的是自動取得制度,即以作品的完成時間作爲著作權取得的時間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著作權,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續。完成並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則對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權。《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五條規定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條理享有著作權,正是自動取得制度的體現。
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的規定,我們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軟件著作權登記並不是軟件取得著作權的前提條件,軟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動享有著作權,受法律的保護,軟件著作權是否經過登記與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權沒有任何的關係。
二、計算機軟件是不是必須進行著作權登記?
根據相關法規,軟件著作權是否登記完全取決於自願。
2002年開始實施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七條規定:“軟件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件登記機構辦理登記。軟件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該條規定說的是“可以”,也就是說,軟件著作權登記不是強制的,是否登記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的自願。
三、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登記的是什麼?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三條規定:“本辦法適用於軟件著作權登記、軟件著作權專有許可合同和轉讓合同登記。”根據該條規定,軟件著作權登記的範圍是:1、軟件著作權,2、軟件著作權專有許可合同,3、軟件專有轉讓合同。
四、軟件著作權怎麼登記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裏有詳細的規定,即國家版權局主管全國軟件著作權登記管理工作,而國家版權局認定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爲軟件登記機構。單位與個人可以直接到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軟件著作權登記部辦理,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代爲申請辦理,兩種方式各有優劣。
五、軟件著作權登記有什麼意義?
軟件著作權登記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記費用的,而且登記的程序比較煩瑣。不過,軟件著作權登記儘管不再是強制性的要求,但是著作權登記還是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1、作爲軟件得到重點保護的依據
《國務院〈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條規定:“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要規範和加強軟件著作權登記制度,鼓勵軟件著作權登記,並依據國家法律對已經登記的軟件予以重點保護。”
2、作爲稅收優惠的依據
根據《國務院〈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文件,國家對已經登記的軟件將會予以重點保護,並享受有關稅收、知識產權、融資、進出口、人才吸引等若干的優惠政策。
3、作爲技術出資入股
《關於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計算機軟件可以作爲高新技術出資入股,而且作價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達到35%。現在有的地方更規定軟件可以作價100%以技術出資的規定。不過一般都要求軟件著作權應當取得登記。
4、作爲申請科技成果的依據
科學技術部關於印發《科技成果登記辦法》的通知第八條規定:“辦理科技成果登記應當提交《科技成果登記表》及下列材料:(一)應用技術成果:相關的評價證明(鑑定證書或者鑑定報告、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報告、行業准入證明、新產品證書等)和研製報告;或者知識產權證明(專利證書、植物品種權證書、軟件登記證書等)和用戶證明。”這裏的登記可以理解爲著作權的登記,其他部委也有類似規定,以軟件申請技術成果應當遞交軟件登記證書。
除此之外,軟件著作權登記還有更爲現實的意義,就是享有軟件著作權證明作用。軟件由一系列的代碼組成,稱爲源代碼,其可以無限制的複製。軟件著作權所保護的是源代碼,一般認爲誰持有源代碼,誰即是著作權人。由於源代碼的可複製性,不象複製紙質材料那樣可以區分原始與複製件,假使源代碼保密不嚴,就很難區分著作權人。如果儘早進行著作權登記,取得《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這就是初步的權利證明,在發生軟件著作權爭議時,《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是主張軟件權利的有力武器,同時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保護的最好證據,而對方要證明《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並非真正軟件著作權人,在舉證上具有相當大的難度。在進行軟件著作權貿易時,《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作爲權利證明,也有利於交易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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