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50年的商品房產權是多久
一、土地使用權50年的商品房產權是70年嗎
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就在於: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住宅用地產權爲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爲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產權爲40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將繼續可以使用。當然,這個是理想主義,事實上,我國現在實施的住宅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也就是說,你購買的商品房通常只能居住到50年,超過50年就成危房了。
二、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流程: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覈——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戶口冊複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6 、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罰款收據複印件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權屬審覈——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3 、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地上附着物權屬證明;
6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
7 、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 委託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部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所以說,如果是土地使用權50年的商品房的話,住宅用地產權爲70年,對於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來說,是有很多的區別的。另外,對於不同種類的土地來說,使用權限的期限是不同的,我們在進行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時候,也是有不同的流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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