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環保整治和拆違風暴,企業拆遷能爭取補償嗎
“拆”字一聲令下,各地拆違行動如火如荼,有擴大化的趨勢。真違建被拆了,假違建也被拆了。城市拆違,農村拆違,企業也拆違。甚至拆違成了一些地方拆遷的“藉口”,對於一些產證不全的房產甚至合法房產動不動也搞拆違,這讓拆遷戶們叫苦不迭。有一位企業主張先生就在諮詢我們時抱怨:“我的廠是當初地方鄉鎮鼓勵建起來的,現在又說我們是違建,爲了保護青山綠水,讓我們自行拆除搬走,影響經營不說,還拿不到補償。”
企業懷着一片熱誠來投資建廠,也獲得了地方允許爲什麼會被拆違?遇上環保整治和拆違風暴,企業拆遷還能爭取補償嗎?今天拆遷律師就圍繞上述案例來分析這幾個問題。
企業主獲得許可後投入200萬建廠,如今又被說是違建,讓儘快拆除
張先生是一位中小企業主,2007年他在浙江某地考察項目時,接受了當地鄉鎮的邀請,入駐了鄉鎮設在當地某村集體的規劃工業園區。當時鄉鎮還出了發展工業園區的文件,鼓勵張先生等企業前往當地投資建廠,並對企業建廠營業一路開綠燈,簡化手續。
鄉鎮下發的相關文件及用地規劃圖
張先生隨即租賃了村集體的建設用地,投資200萬修建了2000平廠房,作爲工業加工廠。張先生的企業辦理了營業執照,但沒有辦理其他手續,地方也未做要求。
經營了10多年後,現在當地以環保整治、保護青山綠山爲由,要求張先生搬遷廠房。同時還說張先生的廠房沒有辦理相關手續,根據《城鄉規劃法》,屬於違建,要進行拆除。張先生和當地徵收方協商補償,對方稱違建廠房拆除是不給補償的。
突如其來的環保整治+拆違,讓張先生的企業立即陷入了困境。沒有補償,搬遷成本全部要他的企業承擔,重新選址建廠也要耗費大量時間和一定資金,對經營也會造成明顯影響。
張先生認爲是地方招商他的企業過來建廠的,現在說搬就搬,太不合理。
律師:地方招商引資,企業手續不全不能一概以違建論處
張先生的企業屬不屬於違建?該不該補償?
從上述案例中,我們知道,張先生去當地建廠,使用的是村集體的建設用地,並且獲得了地方的許可併爲其簡化手續。張先生並未佔用農用地,那麼其地上建築是具有一定合法性基礎的。
需要注意的是,張先生的廠房修建於2007年,而《城鄉規劃法》出臺於2008年,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用新法追究過往的事實,顯然是不合適的。
其次,張先生的企業是當地招商引資過來的,地方鼓勵其建廠,並且有獲得批准的園區文件支持。張先生是出於對地方的信任和承諾,才投資建廠經營,這是符合信賴利益原則的,同時其企業也辦了營業執照,建設用地上建的房屋,雖然沒有手續,但沒有違法用地的情況,上面建造的房屋可以爭取獲得建造成本的補償。
政府規劃後招商引資過來,承諾給予辦廠支持,雖然後續沒給辦手續,但也是出於對政府承諾的信賴,纔開展建設經營。符合信賴利益原則,其合法權益理應得到保障。
再次,張先生的企業建設在前,環保整治行動開展在後,不應一刀切對待正常經營的企業。根據相關文件要求,環保整治中,對於合法經營的企業,在關停搬遷時應當給予合理補償。
綜上,張先生的廠房可以取得相應的補償。
張先生在聽取了律師建議後,隨即邀約律師到當地協助與徵收方的談判。經過律師交涉和溝通協商,徵收方意識到自己的行爲有所不當,最終同意對張先生的廠房進行評估補償,並補償其停產停業損失、搬遷費等。
律師提醒各位被徵收人:拆違有嚴格的法定程序,不是徵收方一句違建就能確定的,拆違也不意味零補償。不論是環保整治也好,禁養關停也好,名目再多,花樣再齊,只要您是合法經營的企業,或具有合法經營的基礎,那麼在拆遷時理應獲得公平合理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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