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主物先佔爲主對嗎,無主物的歸屬規定是什麼
無主物其實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見的,往往會因爲原先主人的遺棄而出現,也就是說這些物品是沒有人要的產品,是沒有主人的東西,對於無主物很多人心中的概念就是無主物先佔爲主,這些無主物誰先發現就是誰的,那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無主物先佔爲主是不是正確的呢?
無主物先佔爲主是不是正確的呢?
我國民法裏壓根沒有這樣的規定。
的確,“無主物”的先佔取得早在羅馬法中就有規定,並被許多大陸法系國家所承襲。同時從老百姓最樸素的認知出發,也很容易贊同這樣的觀念:既然是野外撿到的,誰撿歸誰唄?
無主物的歸屬規定是什麼
無主物是沒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拋棄物等。無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無法明確所有人,而不是指訟爭之物。
藏物與遺失物的區別,僅在於發現的時候,是否處於被埋藏於他物之狀態:如果是,則爲埋藏物;否則就是遺失物。遺失物如果長久埋藏於地下則爲埋藏物;而埋藏物露出地面爲他人拾得,則爲遺失物。
按照物權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拾得人不能取得遺失物的所有權,拾得人應當將拾得物交還失主,或者交給公安機關。如果已經確認拾得物是無主物,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對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物權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也已明確規定應當參照拾得遺失物的規則處理,能夠交還權利人的,返還權利人,不能返還的,送交公安機關。
對無主物,法律沒有特別規定時,按先佔原則取得所有權,在法律有特別規定時,從其規定,如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
無主物發現後我們首先應該搞清楚的問題就是這些物品到底是不是屬於無主物,如果只是一時存放在此的話,那這些物品就不屬於無主物,是他人的附屬品,如果真的是無主物,那麼我們就需要對這些物品進行上交,一般我們是上交到公安機關。
-
夫妻共同債務轉移至成年子女可以嗎?
一、夫妻共同債務轉移至成年子女可以嗎?夫妻共同債務轉移至成年子女可以。只要是關於債務轉移等相關的問題,雙方達成一致的意見就可以了。如果被債權人發現以此方式轉移債務,債權人可主張過戶無效。當然,如果過戶後想辦法償還了債務,那就肯定沒問題了。房屋買賣辦...
-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是否包括房貸
一、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是否包括房貸包括房貸。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中華人民共和...
-
民間借款沒有借條但有轉賬記錄可以作爲證據嗎?
一、民間借款沒有借條但有轉賬記錄可以作爲證據嗎?民間借款沒有借條但有轉賬記錄可以作爲證據。通常情況下,借貸雙方應該先訂立借款合同,然後再出借錢款。但具體生活是複雜多樣的,先拿錢後補寫借條的情況也經常發生。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補寫的借條的法律效力...
-
起訴借款人和擔保人誰還錢
一、起訴借款人和擔保人誰還錢需要由借款人還錢,借款人所欠下的款項由借款人以其個人財產來予以清償。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只有在主合同糾紛已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借款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時,纔要還款。實際借款人以借款人簽字爲準。誰在借款人一欄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