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有本人簽字和公章行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民事行爲有效的前提是符合法律規定,即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的規定,意思表示真實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只要是所簽訂的合同能體現各方權益保護原則的合同關係都應認定有效。至於當事人是加蓋公章還是簽名僅僅是形式問題,並不因只蓋章未簽字或只簽字未蓋章而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產生相反的認定。
債務人和債權人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後補上借條。還款時還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條,或共同銷燬借條。如果出借人聲稱借條丟失或損壞,還款人應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
如果借貸數額巨大,爲確保借款資金安全,應當要求借款人出具擔保。擔保有物保和人保兩種方式,物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或他人(當然要經過同意)的財產擔保(一般爲不動產),這樣就要辦理抵押擔保手續,比較麻煩。最好使用人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親友在借條上簽字作保。擔保應當使用連帶保證,保證期間儘量拉長一點,不能短於借款還款期限。一旦發現借款人經濟狀況惡化,喪失還款能力,應當及時向保證人主張擔保責任,以防止保證期間屆滿,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致使擔保落空。
借條的金額巨大時,借款人可以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要求債務人抵押相應的財產,保護自己的債權權益,一旦債務出現糾紛時。可以按照約定抵押或者拍賣抵押物,償還自己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償還借條中的欠款。
-
強迫轉讓債權借條有效嗎?
一、強迫轉讓債權借條有效嗎?無效,要是一方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逼迫另一方寫下借條或者在事先寫好的借條上面簽字,這種情況下該借條也是會被認定爲無效。此時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該借條。在進行了債權轉讓之後一般不需要重新寫借條,需...
-
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還需還錢麼
一、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還需還錢麼需要。擔保人一般需要承擔還款責任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第三人與債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借款人無力還款,擔保人要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若是一般保證,則需要經過法律程序後,借款人仍...
-
擔保人已還錢還能起訴嗎?
一、擔保人已還錢還能起訴嗎?1、擔保人已還錢還能起訴,擔保人已經履行了擔保義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2、但是擔保人要不要還錢還得看情況。要看擔保人是做的哪種擔保。是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還是一般保證擔保。如果是連帶擔保,相當於是共同借款人,出借人當然可以要...
-
債權是怎麼分類的
1.根據發生原因及債的內容是否以當事人的意志決定債權分爲法定之債與意定之債。2.根據標的物屬性的不同,債權分爲特定物之債與種類物之債。3.根據債的主體雙方人數,債權分爲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