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預期違約的認定條件是什麼?
一、 借款合同中預期違約的認定條件是什麼?
1、一方當事人預見到另一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時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只有當事人一方預見到另一方當事人沒有能力履約或不履行合同的情形,使他的期待債權將得不到實現時,纔可能構成默示毀約。
2、一方當事人的預見須是合理的,有確切證據的。由於默示毀約中毀約人並未明確告知對方當事人將不履行即將屆至的合同義務,所以一方當事人認爲對方當事人的行爲構成預期違約須有確切的證據。
3、必須能預見到對方將不會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義務。如只能預見對方將不會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次要義務,不會構成根本性違約,由於並未使當事人一方的合同目的落空,其藉助合同可取得的期待利益並未受重大影響,故也不構成預期違約。
4、一方當事人的預見必須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後,合同履行期屆至以前,否則即爲實際違約。
5、對方須無明確地表示將來不履行合同義務,否則爲明示毀約。
二、預期違約與實際違約的區別
1、違約時間不同。實際違約是合同履行期已經屆滿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要求,預期違約是合同履行期到來之前當事人明示或默示其將不履行合同。根據大陸法的原理,債務人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來臨之前,沒有履行合同的義務,也就不會構成實際違約。
2、違約責任的提起時間也不同。預期違約的違約責任只能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前提出,而實際違約的違約責任可以在違約行爲發生後的一段時間內提出。在合同中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債務人明示或默示將不履行合同,如果債權人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前提出預期違約要求才會構成預期違約,如債權人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到來之後才提出預期違約的要求,就會喪失提出預期違約的機會。
3、兩者的外在表現形式不同,預期違約行爲表現爲未來將不履行義務,而不像實際違約那樣,表現爲現實的違反義務。因此講,預期違約只是一種違約的可能,最終可能並不產生違約責任。在明示毀約中可以由於債務人撤回毀約的而使違約的責任歸於消滅,而在默示毀約中,只要債務人能提供充分的保證,債權人也可以不要求債務人承擔預期違約的責任。當事人對預期違約享有選擇權,而對實際違約一經發生就成爲既定的事實,無法改變。
4、兩者的處理方式和導致的後果不一樣。預期違約行爲發生後,債權人可要求對方提供履行擔保,在得到必要的履行擔保後,合同可以繼續履行,如對方不願提供擔保或提供的擔保不符合要求的,債權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從而使自己的損失降到最小。而實際違約行爲發生後,實際的損失就已經形成,債權人所能做的就是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預期違約和實際違約都是屬於合同中一方存在違約行爲的一種情況,相關事項的處理上一方面是需要基於實際的違約事實而定的,另一方面也需要根據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來追究有關法律責任,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
-
2022年網貸多少錢不還會被起訴
律師解析:欠網貸屬於民事糾紛,對於民事糾紛的起訴,法律沒有規定具體的數額標準,網貸逾期不還就有被起訴的可能。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決定要起訴的,無論欠多少錢都會被起訴,但一般債權人首先會催債務人還款,如果債務人經過多次催款不還的,纔會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
-
僞造假欠條夠詐騙罪嗎
律師解答:可以是詐騙罪。律師解析:出借人通過寫假的借條逃避債務償還的,是屬於詐騙的行爲,如果出借人不償還債務的,出借人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借條是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有效憑證,借條需要是真實合法的,如果是僞造的借條,通過虛假訴訟侵害當事人利益的,是需要承擔相應法...
-
某人欠我錢的欠條怎麼寫收據
律師解析:欠條的收據應該據實寫清收到還款的實際金額、並註明原某年某月某日借條確實已經遺失、無法退回借條等事項,同時,如果是銀行轉賬等方式還款,轉賬時應註明“因某某保管不善借條已經遺失,無法退回借條,現聲明原借條作廢”等字樣。還款時找兩個公平公正的中間人...
-
實際借款和借條約定借款不一致法院會受理嗎?
律師解析:借款糾紛起訴,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應當受理,因此實際借款和借條不一致,不會影響法院受理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