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怎樣處理夫妻共同債務
一、離婚時怎樣處理夫妻共同債務
離婚時共同債務的處理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關係終結時,夫妻債務清償應遵循的原則是共同債務以共同財產清償,個人債務以個人財產償還。這就涉及到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的界定問題,不同的財產製度有不同的劃分。無論是約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則上爲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債務,無論是否爲夫妻共同所爲,他方是否認可,均應推定爲共同債務。對於非共同生活所負債務,凡經雙方事先認可者,也應由雙方共同清償。凡爲個人需要而支付的費用或負擔債務,應由本人以其個人財產清償,他方無代償義務。若夫妻間實行完全分別財產制,在沒有共同財產的情況下,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應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法院參照共同財產制下的同類問題處理。
二、一方非爲共同生活所需而負擔的債務誰來還
一方非爲共同生活所需而負擔的債務,原則上應由其個人財產償還。除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列出的幾項有關個人債務的認定外,我們還應結合本法第十八條的個人特有財產作一下分析。根據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
(1)一方的婚前財產爲夫妻一方的財產;同理,對於配偶一方婚前的債務,他方無清償義務。
(2)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爲一方個人財產;那麼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3)審判實踐中一般將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或夫妻分居期間所負的債務認定爲個人債務。
關於夫妻共同債務,我們看到有不少夫妻在離婚的時候是約定了各自承擔的份額。當然,這樣的約定,只要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同時也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中的強制性規定,那麼就是有效,能夠對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不過,就夫妻共同債務的債權人來講,該協議就是無效的。債權人還是可以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追討欠債。
-
債務人死亡其配偶應承擔責任嗎
律師解答:應承擔責任。律師解析:債務人死亡配偶應承擔責任。1、因爲借款人死亡如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應當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清償;2、或者向債務人的繼承人主張清償;3、如果在有遺產的情況下,債權人起訴時,遺產未分割的,數個繼承人均應列爲被告參加訴訟。法律依據:《...
-
起訴離婚一方拿出借條能認定爲共同債務麼
律師解析:起訴離婚一方拿出借條並不一定能認定爲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有夫妻共同簽名或者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所負的在婚姻存續期間用於家庭日常生活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
-
欠債人死了有欠條會怎樣辦
律師解析:1.債權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償。根據法律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2.遺產中償還死者生前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從死者遺產中償還,可能要求死者的遺產繼承人在繼承的範圍內償還債務。法律依據:《民法...
-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錢,配偶需要還嗎?
律師解析: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錢,配偶不一定需要還。如果一方在外所負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那麼配偶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對債務進行協議清償。如果該債務是一方的個人債務,則讓債務人自行承擔償還責任,配偶不需要還,但是債權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