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權和抵押權的優先受償順序怎麼確定
一、質權和抵押權的優先受償順序怎麼確定
關於質權與抵押權競存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抵押權人優先於質權人受償。該條款關於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的受償順序的規定不盡合理,因爲沒有考慮到兩者設立的先後順序,從而違反了物權法的公示平等原則。
在物權法中,交付和登記是兩種不同的公示方式,兩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沒有優劣之分,不能認定登記優先於交付佔有。在先質後押的情況下,即使抵押權已登記,也不能對抗設立在先的質權。
司法解釋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出質人和質權人串通改變設質時間而損害抵押權人的利益,這種考慮有一定道理,但不能以犧牲物權法的基本原理爲代價,對此可以通過其他途徑救濟,如以惡意串通爲由宣告雙方的行爲無效,或撤銷雙方的變更行爲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九條
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抵押權人優先於質權人受償。同一財產抵押權與留置權並存時,留置權人優先於抵押權人受償。
二、抵押權和質押權的區別
1、權利性質上的不同
抵押包括動產抵押、不動產抵押和權利抵押,受權利抵押標的之限制,該權利的性質爲依附於土地所有權上的使用權,是一種不動產上的權利。而質權是將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並以佔有的維持作爲優先受償權的擔保方式,設定質權的權利,不能與質權的性質相沖突。質權爲設定於動產上的擔保物權,而不能在不動產上設定質權,故設定質權的權利往往限於動產上的權利。
2、抵押與質押的標的物不同
抵押權的標的物爲不動產、不動產用益物權和動產。質權的標的物爲動產和除不動產用益物權外的其他財產權利,包括債權、股權、知識產權等財產權利。抵押權、質權兩種擔保物權的標的物在動產上有交叉,於動產上成立的擔保物權究竟爲抵押權或質權,以債權人是否佔有標的物爲區別。
3、抵押權和質押權優先受償的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抵押權人優先於質權人受償。”然而按照物權效力的一般原理,同一財產上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由於抵押權和質權均爲擔保物權,抵押權和質權具有相同的效力,原則上應以抵押權和質權設定的先後順序受償,抵押權和質權順序相同的,按照抵押權和質權各自擔保的債權比例清償。
質權和抵押權均以擔保債權的實現爲目的,也都是擔保物權的一種,與所擔保的債權形成主權利與從權利的關係。而與與普通債權相比,質權和抵押權也均具有優先受償性。二者提供擔保標的及所擔保的債權均具有特定性。
-
已經做了抵押的房子可以購買嗎?
很多時候開發商爲了獲取資金就會選擇將房子抵押出去,而購房者又有意購買該房屋,又擔心是抵押房,這樣會限制自己的權利。其實購房者可以放心,對於已經抵押出去的房子對購房者來說是沒有很多限制的。但是如果開發商想要將已經抵押的房子進行出售,就會受到以下的限制:1...
-
房產不允許辦理抵押貸款的情形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
-
擔保貸款抵押合同中擔保貸款抵押相關規定有哪些
一、擔保貸款的含義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爲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爲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
-
借款房屋抵押合同怎麼寫
抵押人(甲方):代表人:抵押權人(乙方):代表人: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以下稱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