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責任事故和醫療技術事故區別
責任事故是指醫務人員因違反規章制度、診療護理常規等失職行爲所致的事故;技術事故是指醫務人員因技術過失所致的事故。“醫療技術事故”一般多因醫務人員限於能力不及或經驗不足而發生。因此,凡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工作中,確因業務水平所限,醫療技術設備和條件所限,發生診斷、治療、護理上的錯誤,導致病員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及功能障礙的,應認定爲醫療技術事故。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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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產生醫療糾紛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根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如果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雙方自願協商;(二)申請人民調解;(三)申請行政調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法律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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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定爲醫療事故的情形
非醫療事故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1)醫療機構私自生產、配製未經國家專門檢驗批准的藥物,給患者造成損害的。(2)醫用產品質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損害。(3)因患者無錢醫院不予收治搶救,造成急症患者死亡、殘廢等嚴重後果的行爲。(4)使患者多付出醫療費和承受本可避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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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仲裁找哪個部門解決?
醫療事故糾紛找當地的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發生醫療事故糾紛的,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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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如何處置輕微醫療事故
律師解答:向負責人報告。律師解析: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爲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