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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行醫延誤病情有責任嗎?

一、無證行醫延誤病情有責任嗎?

無證行醫延誤病情有責任嗎?

有責任。未經批准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爲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環,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醫療事故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認定醫療事故,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1)醫療事故的行爲人,必須是經過考覈和衛生行政機關批准或承認,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因診療護理工作乃是羣體性的活動,有時構成醫療事故的行爲人,也可以是從事醫療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人員。

(2)醫療事故的行爲人必須有診療護理工作中的過失。

(3)必須是發生在診療護理工作中,也包括爲此服務的後勤和管理。

(4)給病員造成危害的結果,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認定爲醫療事故。

(5)危害行爲和危害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否則不能認定爲醫療事故。如果在發生多因一果的情況下,必須具體分析各自原因與作用,慎重判定。

雖然無證行醫延誤病情,當事人有責任,但是他不能夠按照醫療事故來承擔,因爲當事人沒有相映的醫師資格證書,他就不能夠算醫生,那麼它所造成的一切後果,應該按照沒有特殊身份的自然人來論處。如果她給當事人造成了巨大的嚴重後果,除了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之外,很有可能還會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