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糾紛調解申請書的內容有哪些?
一、醫患糾紛調解申請書的內容有哪些?
醫患協議書範本的內容有:當事人和醫療機構的基本信息、就醫時間、醫療情況、發生的矛盾問題、法律依據、達成的一致意見以及需要說明的相關事項等。醫療活動是一種有高度風險的活動,更多需要醫師發揮主觀能動性進行探索和診療。雖然科學技術迅猛發展,但有些疾病現代診療技術無法完全治癒並且在醫療活動中某些不良後果的出現是根本無法預見,也是防不勝防的。有些情況下,即使醫方不存在未盡注意義務的過失行爲,進行醫療活動時也可能發生患者人身損害的後果。
二、範文
醫患協議書
甲方:_____醫院
地址:_____聯繫電話:_____ 郵政編碼:_____ 乙方:_____ 性別:_____ 年齡: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聯繫電話:_____ 郵政編碼:_____ 與患者關係:□患者本人、□法定監護人、□委託代理人、□其他直系親屬
(若非患者本人,必須附授權文件、身份關係證明材料,並出具相關身份證明材料或委託授權文件。)
甲、乙雙方就患者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於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因診治_____ 在甲方住院/門診治療(住院/門診病案號__________)期間發生的醫療爭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簡述治療經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患者的現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是否需要繼續治療以及如何治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附件一份,爲乙方與患者的身份關係證明材料或授權文件。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患者本人)
(患者父母)
(患者配偶)
(患者所有子女)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三、醫患糾紛的類型
1、醫方剝奪患者知情權引發糾紛
《條例》第11條規定:“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及其義務人員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其諮詢;但是,應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後果。”
2、醫療服務中存在瑕疵引發的糾紛
《條例》在第二章的醫療事故的預防與處置中規定了多項醫療機構及其義務人員應該遵守的行爲規範,對不屬醫療事故的醫療糾紛案件,法院通常對診療過程中的醫療行爲進行審查。
3、患者對醫療行爲的誤解引發的糾紛
醫療活動是一種有高度風險的活動,更多需要醫師發揮主觀能動性進行探索和診療。雖然科學技術迅猛發展,但有些疾病現代診療技術無法完全治癒並且在醫療活動中某些不良後果的出現是根本無法預見,也是防不勝防的。有些情況下,即使醫方不存在未盡注意義務的過失行爲,進行醫療活動時也可能發生患者人身損害的後果。由於患者對醫學知識的缺乏,對醫療行爲過分的依賴,而對醫療風險卻沒有充分的認識和預測,當這些醫療行爲的損害後果發生後,患者因與醫方對醫療行爲認識不一致引發醫療糾紛。
發生醫患糾紛後,雙方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溝通協商,避免影響患者的醫療救助效果。雙方可以進行暫時的達成一致,後期再對相關賠償問題進行認定,如果無法通過調解解決的,可以由當事人雙方通過尋求司法判決的途徑進行合法的訴訟解決爭議。具體的情況應當根據實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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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需要哪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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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集和運用醫療糾紛錄音法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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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如何處理醫療事故?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爲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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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醫療糾紛多長時間內可以起訴
律師解析:醫療糾紛三年內可以起訴,我國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