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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第三人可否直接申請行政複議?

一、我國第三人可否直接申請行政複議?

我國第三人可否直接申請行政複議?

第三人是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的,但前提一定發符合條件;申請複議時就需要先提交申請書,再者就是由法院進行審覈受理,最後纔可以給予決定;行政複議是可以更好的保障到公民的權益。符合法定條件的第三人,可以成爲行政複議申請人。

行政複議期間,行政複議機構認爲申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被審查的具體行政行爲有利害關係的,可以通知其作爲第三人蔘加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期間,申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被審查的具體行政行爲有利害關係的,可以向行政複議機構申請作爲第三人蔘加行政複議。

第三人不參加行政複議,不影響行政複議案件的審理。

二、申請行政複議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申請行政複議的程序不是很複雜,主要包括申請、受理、審理,最後有關機關作出決定四個步驟,具體如下:

(一)、申請

1、可申請的條件。

(1)申請人是認爲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相對人;

(2)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3)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根據;

(4)屬於依法可申請行政複議的範圍;

(5)相應行政複議申請屬於受理行政複議機關管轄;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可申請的期限。

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應當在知道被申請人行政行爲作出之日起60日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3、申請的方式。

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採取書面形式申請的主要是填寫行政複議申請書,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會當場記錄申請人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不必擔心。

(二)、受理

1.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會在5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將以書面告知申請人;

2.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他們會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複議機關提出。

申請行政複議一般是針對於對行政的決定不服纔會實施的行爲,只要是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人都是可以向法院進行申請的,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只有證據齊全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權益,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纔可以儘快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