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擾亂法庭秩序罪立案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擾亂法庭秩序罪立案規定
本罪以情節嚴重爲其構成必要條件,只有嚴重干擾法庭秩序的行爲才具有相當的社會危害性,才構成擾亂法庭秩序罪,因此,對那些擾亂法庭秩序情節不嚴重的,經勸阻、制止,停止實施擾亂行爲的,不應認定爲擾亂法庭秩序罪。
從犯罪的結果看,必須是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爲,才構成擾亂法庭秩序罪。嚴重擾亂法庭秩序,主要包括下面情況:
(一)聚衆鬨鬧、衝擊法庭的;
(三)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
(四)有毀壞法庭設施,搶奪、損毀訴訟文書、證據等擾亂法庭秩序行爲,情節嚴重的。
二、擾亂法庭秩序罪與非罪的界限
1、本罪的構成以情節嚴重爲其構成必要條件,只有嚴重干擾法庭秩序的行爲才具有相當的社會危害性,才構成擾亂法庭秩序罪,因此,對那些擾亂法庭秩序情節不嚴重的,經勸阻、制止,停止實施擾亂行爲的,不應認定爲擾亂法庭秩序罪。
2、本罪的構成要求行爲人主觀罪過形式方面爲直接故意,也即行爲人決意實施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爲,希望自己的行爲干擾法庭秩序。因此必須把那些由於情緒激動、亢奮,或者性格爽直或堅持自己的看法等原因而一時在法庭開庭審理案件中說話聲音過大,行爲有所不當,或言語有所過激的情形與擾亂法庭秩序罪區分開來。前者行爲人在主觀上不具有擾亂法庭秩序的直接故意,所以不宜也不應作爲擾亂法庭秩序罪來論處。
以前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嚴重干擾法庭秩序的行爲,也是按擾亂社會秩序來處理的。但在《刑法》中規定了擾亂法庭秩序罪這一新罪名的情況下,將擾亂法庭秩序從擾亂社會秩序中分離出來,加以專門的規定,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對於擾亂法庭秩序情節嚴重的,按照特別條文優先於一般條文,則應按擾亂法庭秩序罪處罰。
-
毀壞公私財物罪立案標準?
律師解析:毀壞公私財務罪的立案標準:(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罪,即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實施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的行爲,數...
-
盜竊罪撤訴能出來嗎
律師解析:盜竊罪立案後具備以下情形應當撤案:(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刑事案件,從立案偵查到開庭,一般需要四五個月的時間,長的可達二年多。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
哪些人不得擔任見證人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刑事訴訟活動的見證人: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應辨別能力或者不能正確表達的人。2、與案件有利害關係,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人。3、行使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訴訟職權的公安、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或者其聘用的人員。...
-
串通損害商業聲譽罪立案標準包含什麼?
律師解答:三種情形。律師解析:損害商業信譽罪立案標準有三種情形:1、給他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利用互聯網或者其他媒體公開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3、其他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