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罪定罪標準是什麼?
賭博行爲不是都會被認定爲賭博犯罪,只要沒有達到規定的定罪標準,那此時就僅僅是一般的賭博行爲,是人們正常生活中的正常行爲。但只要被認定構成了賭博罪的,那此時就要依法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不過我國對賭博罪定罪標準是怎麼規定的呢?本站小編馬上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賭博罪定罪標準是什麼
賭博罪就是指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行爲。犯賭博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對於賭博案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 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
(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
(三)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五)其他聚衆賭博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以營利爲目的,以賭博爲業的,應予立案追訴。
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絡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爲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本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二、對賭博類犯罪如何定罪處罰
賭博類犯罪,是指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行爲。構成賭博犯罪的行爲必須是以營利爲目的,也就是說,行爲人實施聚衆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行爲,是出於獲取金錢和財物的目的,具體表現爲以錢財作賭注,或者自己不參加賭博,但從賭博活動中抽頭漁利。如果參與賭博活動,涉及金額很小,僅僅是爲了消遣、娛樂的,不構成犯罪。當然,以營利爲目的,並不要求行爲人一定要實際上贏利賺錢,只要是主觀上有獲取錢財的目的,並且實施了聚衆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行爲,即使事實上沒有贏得錢財甚至輸錢賠本,也不影響構成犯罪。
構成賭博犯罪的行爲具體包括三種:
(一)聚衆賭博,即爲賭博活動提供賭場、賭具,組織、招引他人蔘加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的行爲。聚衆賭博時,行爲人有的自己也參加賭博,有的則本人不參加賭博,但都屬於聚衆賭博的情況;
(二)開設賭場,即以營利爲目的,營業性地爲賭博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籌碼、資金等組織賭博的行爲;
(三)以賭博爲業,即以賭博爲常業,以賭博所得爲主要生活來源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的行爲。只要以營利爲目的,實施上述聚衆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爲業的其中一種行爲,就構成了賭博犯罪。犯賭博罪的,要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在執行中,要注意區分賭博犯罪與一般賭博違法行爲的界限。在認定賭博犯罪時,行爲人主觀上以營利爲目的,客觀上具有聚衆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行爲,兩項條件必須同時具備。對於雖然多次參加賭博,但不是以此作爲生活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的,或者行爲人雖然提供場所、賭具等,但未從中漁利的,一般不應作犯罪處理,可以依法給予治安處罰。
其實也就是法律中規定的賭博罪的立案標準,這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只要賭博行爲符合了規定立案標準,那此時就會被認定構成犯罪。在對賭博犯罪量刑處罰的時候,要是符合緩刑條件的話,此時法官同時判緩刑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
-
變造金融機構批准文件罪會被追究什麼刑事責任
一、變造金融機構批准文件罪會被追究什麼刑事責任依據《刑法》規定第一百七十四條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設立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
-
犯罪行爲造成實害結果法院怎麼判刑
一、犯罪行爲造成實害結果法院怎麼判刑?犯罪行爲造成實害結果,需要根據犯罪情節分析判刑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一條【量刑的一般原則】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
-
罪刑法定原則體現在哪裏
罪刑法定,就是法院在判定一個人是否犯罪以及判處何種刑罰,必須依照法律的明確規定,不能隨意判案。具體說,只有法律將某一種行爲明文規定爲犯罪的,才能對這種行爲定罪。判定某一行爲是否構成罪,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標準,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要求的,不能任意...
-
什麼是非法集資什麼是合法集資?
我們知道,非法集資不僅危害社會和諧穩定,還會對國家金融市場秩序造成十分嚴重的影響。所以,在辦理融資等合法的手續之前,一定要先弄清楚非法集資和合法集資兩個概念。那什麼是非法集資什麼是合法集資?下文會爲您解答疑惑。一、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是指企業未經有權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