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非法集資法律法規的依據是什麼?
現在的互聯網網絡技術的發展程度到了人們如果不注意學習的話,可能根本就理解不了的程度了,比如說第一次聽到的p2p人都會覺得非常陌生.其實P2P就是屬於一種點對點的技術服務,目前在p2p方面主要是人們在網絡上轉賬交易等都特別的方便,p2p在初期發展的時候也有些行業亂象。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的就是p2p非法集資法律法規的依據是什麼?
一、p2p非法集資法律法規的依據是什麼?
一是資金池模式。一些P2P網絡借貸平臺通過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等方式,使放貸人資金進入平臺的中間賬戶,產生資金池,此類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
二是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一些P2P網絡借貸平臺經營者未盡到借款人身份真實性覈查義務,未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借款人在平臺上以多個虛假借款人的名義發佈大量虛假借款信息(又稱借款標),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用於投資房地產、股票、債券、期貨等市場,有的直接將非法募集的資金高利貸出賺取利差,這些借款人的行爲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
三是龐氏騙局。有個別P2P網絡借貸平臺經營者,發佈虛假的高利借款標募集資金,並採用在前期借新貸還舊貸的龐氏騙局模式,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後用於自己生產經營,有的經營者甚至捲款潛逃,此類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和集資詐騙。
二、關於p2p非法集資的三大風險
一)P2P網貸平臺直接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風險
比較常見的手法有:
1、是理財產品模式,先以出售理財產品形式吸收投資人資金,再尋找有借款需求的借款人;
2、是借短貸長模式,即對借款進行期限拆標,將長期借款拆分爲若干短期借款,以借新債還舊債,形成資金循環;
3、是自融模式,將吸收到的公衆資金用於本企業或關聯企業的經營發展。
二)是行爲人利用P2P網貸平臺進行非法集資活動是某些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將P2P平臺作爲吸收公衆資金的通道的風險。
1、是某些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將P2P平臺作爲吸收公衆資金的通道。實踐中某些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機構和P2P平臺合作,或設置自己的P2P平臺,由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提供項目,經由P2P平臺完成融資。上述機構之所以如此迂迴地融資,是因爲其在業務准入、融資槓桿上限、吸收公衆資金等方面均有明確的監管規則。
2、不合格借款人利用P2P平臺進行非法集資活動。根據相關追訴標準,行爲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超過一定的數額、人數,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到一定標準,就可能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在實際案例中,由於某些P2P網貸平臺未充分盡到對借款人身份覈查義務,借款人以多個虛假身份名義發佈多個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公衆吸收資金用於投資房地產、股票、債券、期貨等,有的直接將非法募集的資金高利貸出賺取利差。
三)是金融從業人員犯罪問題。
現實中出現P2P平臺爲擴大資金吸收渠道,藉助傳統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以擴大非法集資渠道、吸引更多客戶投資的情況。如少數P2P平臺通過招募原保險從業人員,誘騙保險消費者退保購買P2P產品,或者承諾P2P產品高收益,誘導保險消費者進行保單質押將質押貸款作爲投資款投入P2P平臺。
小編要告訴大家的是,不是所有的p2p都是屬於非法集資的,只是因爲我國的P2P發展還不是特別的規範,在p2p平臺當中目前的有一些資金池模式,還有龐氏騙局這都是屬於比較典型的非法集資的,P2P網貸平臺當中也有很多非法集資的風險,如果您對pp根本就一無所知的話,最好不要隨意購買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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