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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盜竊抓人需要什麼證據

網絡盜竊抓人需要什麼證據

一、網絡盜竊抓人需要什麼證據

從盜竊罪的證明對象入手,可以從盜竊罪的主體證據、行爲證據、結果證據、主觀證據、情節證據等層面確立證據標準。

(1)主體證據。應包括居民身份證明和戶籍證明。

(2)行爲證據。應包括被害人關於在具體時間、地點及位置被盜物品及物品特徵的陳述;有關知情人關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用祕密竊取方法實施盜竊行爲的證詞;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盜竊行爲時所穿戴的手套、鞋子以及犯罪工具、贓款、贓物等物證的實物及照片和有關物證、痕跡檢驗報告等。

(3)結果證據。應包括被害人關於失竊的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關於竊得物品的供述,證人關於財物被盜的證言,有關部門關於財物被盜的證明等。

(4)主觀證據。應包括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際佔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贓款、贓物的證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認盜竊犯罪事實的供述等。

(5)情節證據。定罪情節證據應當包括價格鑑定、物品發票等;量刑情節證據,應當包括有關行爲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被盜單位性質、行爲人作案方式、行爲人以往有無前科、被害人情況、被盜物品性質、損失情況等證據。

二、盜竊罪的犯罪如何構成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着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築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爲本罪的對象。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爲本罪的對象。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爲。所謂竊取,是指行爲人違反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佔有的財物轉移爲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單位)佔有。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公安機關在接到盜竊報案以後認爲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需要做出立案的決定對案件進行偵查,在偵查的時候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包括物證,人證,被害人的證言證詞等等,需要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才能夠定罪進行處罰。

標籤:盜竊 抓人 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