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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認罪認罰可適用緩刑嗎?

一般認罪認罰可適用緩刑嗎?

一、一般認罪認罰可適用緩刑嗎?

認罪認罰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判處緩刑。

相關法律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緩刑與監外執行的區別有哪些

(1)後者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前者的適用範圍是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

(2)後者以有礙關押執行的法定情況的出現爲適用條件,而緩刑則是以不致再危害社會爲適用條件。

(3)監外執行在判決宣告和刑罰執行期間均可適用,並不要求考驗期;而緩刑則是附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的制度,在判處刑罰的同時即可宣告。

(4)適用監外執行的條件一經消失,即應收監執行;而緩刑只有在考驗期限內再犯新罪或者被發現漏罪,或者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關規定的,才能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刑罰,除此以外,不再執行原判刑罰。

三、可以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綜合上面所說的,認罪認罰代表着當事人已經有悔罪的表現,這種情形可以申請緩刑,但也要看案件的危害性,如果案件比較重大的,那麼也是會被判有期徒刑的,所以,對於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處理方式就會完全不同。

標籤:認罪 認罰 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