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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予監外執行包括假釋嗎

暫予監外執行包括假釋嗎

有關於暫予監外執行,很多人不清楚具體有關知識,而對於假釋也不清楚它具體屬於什麼。因此在關於這方面的問題,人們常常存在誤解,因此會有人提問暫予監外執行的相關問題,那麼暫予監外執行包括假釋嗎? 本站爲您解答。

一、暫予監外執行包括假釋嗎

適用暫予監外執行的對象,只能是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所以暫予監外執行不包括假釋。

二、暫予監外執行

暫予監外執行是指對於被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於符合法定情形,決定暫不收監或者收監以後又決定改爲暫時監外服刑,由司法局負責執行的刑罰執行制度。這一制度的設立體現了中國懲罰罪犯與改造罪犯相結合和人道主義的刑事政策,有利於對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暫予監外執行制度是一項重要的刑罰執行制度。

釋義:對被判處剝奪自由的刑罰而有某種法定情況的罪犯暫不關押而委託一定機關監管。在我國,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罪犯:

(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其中對於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計入服刑期。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

暫予監外執行,是指對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法律規定的某種特殊情況,不適宜在監獄或者拘役所等場所執行刑罰,暫時採取不予關押的一種變通執行方法。

三、適用條件

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54條作了明確規

公安機關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1、罪犯有嚴重疾病需保外就醫。

2、罪犯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哺乳期限按嬰兒出生後1年計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文件。

本文第一部分爲讀者解釋了什麼是暫予監外執行,第三部分講述適用的條件,在上述的情景下,纔可以執行。而第二部分直接的說明了適用對象,其中並沒有包括假釋。所以暫予監外執行包括假釋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不包括。希望本文能爲您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