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做輕罪辯護要點是什麼?
一、刑事做輕罪辯護要點是什麼?
根據案件證據和刑法的具體規定,無罪辯護不具有可行性。辯護方案必須是建立在案件證據和刑法的具體規定之上的,任何脫離案件證據和法律的辯護方案,均是空中樓閣,最終將無法得到法律支持。如果根據案件證據和法律的具體規定,可以作無罪辯護或者說無罪辯護具有可行性,辯護律師應該堅持爲當事人作無罪辯護,而不能作罪輕辯護。
無論是無罪辯護還是罪輕辯護都不能離開這麼幾點:
1、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和手段及後果及犯罪性質和涉嫌的罪名;
2、在犯罪中的作用、主犯或從犯;犯罪時的年齡、故意還是過失;
3、犯罪的即遂還是未遂;
4、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5、無罪或罪輕的證據;
6、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和悔改表現;
7、犯罪嫌疑人的立功表現和主動退贓或給予賠償表現;
8、刑法的有關規定條款,如:年齡規定、初犯、累犯的規定、是否投案自首、檢舉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現和具體的刑法條款項的引用;
9、被害人的要求;
二、哪些人可以當刑事案件辯護人?
1、律師;
2、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但是,正在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辯護人由律師擔任的,其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的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在此階段,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辯護人有權參加法庭調查和辯論;在法庭審理中,經審判長同意,可以直接向被告人、證人、鑑定人發問;有權申請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爲被告人辯護;對於人民法院做出的第一審判決、裁定不服,經被告人同意,辯護人可以爲被告人上訴。
綜上所述,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就可以委託律師給自己當代理人。辯護律師如果想做輕罪辯護,要在辯護詞中提出嫌疑人認罪態度好、犯罪後果不嚴重、是初犯及取得受害人諒解等。不管是做哪種辯護,律師都應該實事求是,本着證據充分的原則。
-
自首的一般規定是什麼?
一、自首的一般規定是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但部分犯人自首後依然有判處死刑的可能。如果對自首後的犯罪嫌疑人過於普遍...
-
諒解書對方要20萬纔出具合法嗎
一、諒解書對方要20萬纔出具合法嗎?在正常的賠償範圍之內是合法的,積極賠償可以爭取緩刑,所以獲得對方諒解是可以酌定量刑情節的,可以酌情的考慮增加相應的賠償,具體的數額由自己來進行把握和衡量。民事部分不能反悔,刑事部分是公安機關的事,和你反悔沒有關係。此時還...
-
應該怎麼判斷是假想防衛
一、應該怎麼判斷是假想防衛?(1)不法侵害行爲的實際不存在。(2)行爲人主觀上存在防衛意圖。(3)行爲人的“防衛”行爲給無辜者造成了損害。二、假想防衛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1、行爲人應當預見到沒有不法侵害而沒有預見,造成危害結果,應負過失犯罪的刑事責任;2、行...
-
如果正當防衛打了人怎麼解決呢
律師解析:視具體情況而定。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如果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屬於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