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假想防衛是犯罪麼
假想防衛是屬於犯罪的。行爲人應當預見到沒有不法侵害而沒有預見,造成危害結果,應負過失犯罪的刑事責任;行爲人由於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了防衛行爲,而在防衛過程中從使用的工具、打擊的部位、造成的後果顯屬不當,叫“假想防衛過當”,行爲人應當對過當的結果負責,可以比照防衛過當來處理。責任比第一種輕一點。
(1)不法侵害行爲的實際不存在。
這是假想防衛成立的前提條件,也是假想防衛行爲區別於正當防衛和其他防衛錯誤的關鍵。所謂假想防衛,顧名思義,就是假設的想象的防衛而非真正的防衛,何以如此,是因爲不法侵害並不實際存在,當然也毋須實施防衛行爲,如果不法侵害現實存在,且正在進行當中,那也就具備了正當防衛的法定前提,任何公民都有權實行必要的防衛行爲,自然也就不存在假想防衛的問題,除了正當防衛之外,防衛時間錯誤、防衛對象錯誤以及防衛過當等,都是在不法侵害確實存在的條件下,在實行正當防衛的過程中,所出現的主客觀不一致現象,與假想防衛成立的前提條件是不同的。
(2)行爲人主觀上存在防衛意圖。
這是假想防衛在主觀上的必備條件。這種防衛的意圖來源於行爲人主觀上判斷錯誤,如果行爲人明知不法侵害並不存在,也就不會產生防衛意圖,假想防衛當然也就不會發生。如果行爲人一方面假想不法侵害已經到來,另一方面卻不是出於防衛意圖實施反擊,而是意圖加害對方,並導致嚴重危害後果的發生,對此,應作爲一種故意犯罪對待而非假想防衛。另外,還有一種雙方互毆過程中發生的誤傷勸架者或無辜第三者的情形,表面上似乎是一種假想防衛,但實際上因爲雙方都存有加害對方的意圖,而不是基於防衛意圖進行反擊,所以,不能承認其中某一方是防衛行爲,當然,也就不能把誤傷他人的行爲視爲假想防衛,而只能作爲對象錯誤或打擊錯誤去處理。
(3)行爲人的“防衛”行爲給無辜者造成了損害,這是假想防衛成立的結果條件。
由於行爲人誤將他人行爲視爲不法侵害行爲,因而作出錯誤的防衛反擊,進而導致不應有的危害後果的產生。假想防衛行爲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社會危害性,行爲人並因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行爲人雖然誤認不法侵害存在並且實施了錯誤的防衛行爲,但並未對他人合法權益造成實際損害,則假想防衛不能成立,相應的法律責任也就無從談起。
二、刑事責任
(1)行爲人應當預見到沒有不法侵害而沒有預見,造成危害結果,應負過失犯罪的刑事責任;
(2)行爲人由於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了防衛行爲,而在防衛過程中從使用的工具、打擊的部位、造成的後果顯屬不當,叫“假想防衛過當”,行爲人應當對過當的結果負責,可以比照防衛過當來處理。責任比第一種輕一點;
(3)主觀條件的限制,行爲人不可能預見到,所採取的手段方法也無不當之處,應屬於“意外事件”;
(4)行爲人既是假想防衛,也是提前防衛,主觀過錯應屬“過失”。因爲假想防衛屬於事實認識錯誤,不可能成立故意犯罪。
假想防衛也是屬於犯罪的一種的。假想防衛並不是屬於法律上規定的自主防衛,它與自主防衛是有着主觀意識形態上,以及客觀因素決定的。對於自主防衛,是在當事人受到傷害,並且即將會受到致命傷害的時候,才進行的自主防衛。而假想防衛則是一種當事人假象,卻並未有着會發生的跡象。
-
故意傷害罪辯護詞中的量刑建議怎麼寫?
一、故意傷害罪辯護詞中的量刑建議怎麼寫?1、依照被告人石某的基本犯罪情節,本案應當在十二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的範圍內確定其起點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
不知是現代象牙無罪辯護的條件是什麼?
一、不知是現代象牙無罪辯護的條件是什麼?(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觀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構成,或由過錯構成。以故意爲犯罪構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觀故意而不構成該故意犯罪。以過失爲犯罪構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過失而不構成該過失罪。既無故意也無過失...
-
一般犯罪中止還是犯罪嗎
一、一般犯罪中止還是犯罪嗎犯罪中止也是構成犯罪的,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二、犯罪中止的成立條件:1.時間條件:發生在犯罪過程中:包括犯罪預備階段、實行階段。(1)犯罪既遂以後,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只能算犯罪後的...
-
假想防衛和提前防衛的區別是什麼?
一、假想防衛和提前防衛的區別是什麼?1、發生不法侵害的可能不同事前防衛與假想防衛不同,前者是指不法侵害行爲雖然尚未發生,但不是不可能發生,防衛人只是提前進行防衛。而後者是在根本沒有發生也不可能發生不法侵害的情況下,主觀臆想有不法侵害行爲而實施防衛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