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申訴期是多久?
申訴是你我的權利,原則上無時間限制,但應當儘早提出,而且要有書面提出。申訴可以向二審法院提出也可以向高院提出,再還可以要求監獄當局爲你轉交處理。具體問題需要具體分析才行,下面小編爲大家介紹全面的信息,以此得知國家賠償申訴期是多久?
國家賠償申訴期
(一)申請國家賠償的時效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爲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爲被依法確認爲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
複議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賠償請求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二)人民法院審查申請的時間限制
賠償委員會收到賠償申請後,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賠償請求人補充有關證明材料的,賠償申請的時間應當自材料補充齊全後起算。
經審查,認爲賠償請求人的賠償申請依法不屬於賠償委員會受理的,應當告知賠償請求人向有關機關提出賠償申請,或者轉請有關部門處理,並通知賠償請求人。
賠償請求人依法向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的被侵權事項,應當先經過依法確認。被要求確認的機關不予確認的,賠償請求人有權申訴。賠償委員會不受理要求確認的申訴案件。
(三)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的期限
賠償案件應當在三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因案件情況複雜,三個月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仍不能作出決定需要再延長審理期限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再延長的時間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
由上所知,相信大家已經知道國家賠償申訴期是多久了吧。如果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這時就可以向國家申請賠償,國家應依法給予賠償,要時刻關注申訴期過沒過,以及自己有沒有的到補償。
-
國家賠償時效中止的條件是什麼?
一、國家賠償時效中止的條件是什麼?我國《國家賠償法》第32條第2款規定:“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這一規定與《民法典》的規定完全一...
-
交通肇事國家賠償新標準是什麼
交通肇事國家賠償新標準是什麼《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兩項,並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一)...
-
判死刑終獲無罪申請國家賠償的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爲了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國家立法機關制定了各項法律規範,要求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嚴格按照程序審理案件。但儘管如此,就司法實踐來說,依舊存在着判死刑終獲無罪等冤案,此時,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受害人該如何請求得到國家賠償呢?一、判死刑終獲無罪申請國家賠償的...
-
關於國家賠償金額最多是否有限制
其實申請國家賠償的原因無外乎於就是對某些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爲,或者是在刑事案件當中的某些特殊情形而提起的國家賠償。儘管原因就包括這兩種,但這一過程當中,有可能會因爲某一種決定就侵犯到了公民的多種合法權益。所以大家比較關注的一個問題也是,關於國家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