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應當遵守什麼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
除此之外,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還可以根據犯罪嫌疑人的具體情況,要求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一項或幾項規定:
1、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2、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3、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4、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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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病能取保候審
法律沒有規定什麼樣的病能取保候審,法律規定的是隻要符合條件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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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人應遵守哪些規定
被取保候審的人未經執行機關即公安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住處,無固定住處的,未經批准不得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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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保證金可以退嗎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97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有關規定,也沒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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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金可以退還嗎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刑事訴訟法》取保候審期間相關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