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30噸走私柴油得判刑多久
視情況而定,若走私柴油價值已達到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則會以走私普通話貨物、物品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價值爲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五十萬元,則屬於數額巨大,會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價值爲二百五十萬元以上,則會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走私普通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偷逃應繳稅額較大”;
偷逃應繳稅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偷逃應繳稅額巨大”;
偷逃應繳稅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偷逃應繳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
偷逃應繳稅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一)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使用特種車輛從事走私活動的;
(三)爲實施走私犯罪,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的;
(四)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孕婦等特殊人羣走私的;
(五)聚衆阻撓緝私的。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三)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多次走私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走私貨物、物品的偷逃應繳稅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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