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舉證什麼要求
在民事訴訟中,一般的是誰主張,誰舉證,如果不能拿出相應的證據,可能要承擔敗訴的法律後果。但也有例外,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了舉證責任倒置,所謂舉證責任倒置,指基於法律規定,將通常情形下本應由提出主張的一方當事人(一般是原告)就一種事由不負擔舉證責任,而由他方當事人(一般是被告)就一種事實存在或不存在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該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舉證證明,則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的一種舉證責任分配制度。在一般證據規則中,“誰主張誰舉證”是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而舉證責任的倒置則是這一原則的例外。這些情形有如下:
一、因產品製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
二、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三、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
四、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五、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覈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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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原告負舉證責任規定是什麼?
舉證就是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提供證據並加以證明。《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根據此條的規定,當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對自己所主張的事實,有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的責任,即“誰主張,誰舉證”,這就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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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對公訴案件的證據進行審查與判斷
律師解析:對公訴案件的審查是指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開庭審判的活動。具體地,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案件,應當在收到起訴書後,指定審判員審查以下內容:(1)案件是否屬於本院管轄;(2)起訴書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實施犯罪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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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舉證順序是怎樣的?
一、民事訴訟舉證順序是怎樣的?(一)庭審質證按照下列順序進行:1、當事人陳述;2、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3、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4、宣讀鑑定結論;5、宣讀勘驗筆錄。首先由原告口頭陳述其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理由,然後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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傢俱廠老闆跑路不退費會咋樣協商
律師解答:聯繫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律師解析:一般來說,如果傢俱廠老闆捲款跑路的話,消費者可以先嚐試聯繫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並在溝通過程中搜集證據。1、先儘可能找到機構相關負責人,與其協商要求其退還款項。2、在與對方相關人員溝通過程中,對通話進行錄音,固定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