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屆滿如何收集證據?
一、訴訟時效屆滿如何收集證據?
訴訟時效屆滿是事件發生至準備訴訟這段時間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比如訴訟時效爲三年,超過或滿三年就是屆滿。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爲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二、法律依據
《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國家賠償法》關於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爲2年
《環境保護法》第六十六條 “提起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期間爲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條“有關船舶發生油污損害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爲三年,自損害發生之日起計算;但是,在任何情況下時效期間不得超過從造成損害的事故發生之日起六年。”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爲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因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
《保險法》受益人請求保險人出錢的時效爲5年
對於訴訟時效屆滿情況的認定應當由司法機關作出,在司法實踐中,司法機關在受理相關訴訟案件時,應當對訴訟時效進行檢查,只要在訴訟時效內的案件纔是可以合法的受理並立案偵查的,相關證據可以通過違法事件的時間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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