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法人民事責任的規定具體有哪些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民法總則》將被廢止。
一、《民法典》法人民事責任的規定具體有哪些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二、設立法人要滿足什麼條件?
法人應當依法成立。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
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
三、法人的民事責任由誰承擔?
(1)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3)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四、法人分立、合併後的權利與義務由誰承擔?
(1)法人合併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併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3)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後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通過以上《民法典》法人民事責任的規定可知,民事責任制度更具體系化,更具有實用性,而且具備明顯的時代性。《民法典》規定法人必須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的主體。
-
民事糾紛跨民法總則的時效咋算
民事糾紛跨民法總則的時效咋算?新的民事法律頒佈實施以後,對其生效之前發生而未依司法程序裁判的民事關係同樣適用的效力有強弱之分.在新法律規範施行之前產生的民事關係和事實,自新法施行之日起方可適用新法的,爲弱度溯及力;而溯及至該民事關係和事實所產生當時...
-
民法總則法律援助工作職責是什麼,按照怎樣的程序?
民法總則是民事法律規範的一般性原則,該法規的頒佈對一些民事法律規定都是有影響的。該法律規定的內容有很多,包括公民的權利、義務以及怎樣申請法律援助。對於需要申請法律援助者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然後才能安裝既定流程進行申請。民法總則法律援助工作職責是什...
-
民法總則清算期間法人不在存續的依據是什麼
現在我國的資本市場是屬於一個開放速度非常快的全新的階段,各企業之間其實肩負的責任和使命也要比以往更加重要了,與此同時,市場激烈的競爭法則也讓所有的企業必須要爲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才能站穩腳跟。另外有一部分反而受到新規則的衝擊就面臨着清算破產的地位...
-
民法總則沒有等價有償是什麼原因?
《民法總則》就已經失效了,相關法律規定按照《民法典》第一編中的規定執行,《民法典》沒有繼續沿用等價有償這一規定,而是把等價有償原則清出了民法基本原則體系,主要的原因是:民事活動並非都是“有償活動”,從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術角度講,等價有償原則也不應再作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