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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履行承諾要付什麼後果?

對於已經與對方或者公司約定過的事情如果沒有履行的話,在我國法律中有相關的規定解釋這一行爲。大家需要了解構成拒絕履行的條件適合什麼,以及拒絕履行承諾要付什麼後果?才能避免因爲無法履行而導致違反法律觸犯法律。所以大家一起往下看看。

拒絕履行承諾要付什麼後果?

拒絕履行承諾要付什麼後果?

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至時,明確表示將不履行債務的,將產生以下法律後果:

1、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2、債務人承擔違約責。

3、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繼續履行債務。

4、在雙務合同中,債務人表示拒絕履行後,不得以同時履行抗辯權作爲抗辯。當債權人有先履行義務時,債權人有權拒絕自己的履行。

如何理解拒絕履行行爲?

一、履行不能

合法有效的合同、約定的義務、因不可抗力或標的滅失或行政干預等,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如: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簽訂後,因合同約定的工程項目被政府撤銷,合同約定標的不存在,即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爲履行不能。

二、履行遲延

合法有效的合同、約定義務的履行期限、屆滿沒有履行,如:貨物買賣合同,約定賣方2月1日交貨,但逾2月2日,賣方仍未交貨,但沒有表示不交貨,3月10日交貨,即爲履行遲延。

三、拒絕履行

合法有效的合同、負有履行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房屋買賣合同中,產權人按約定交付了房款,但開發商到交房期後不交房,經產權人催促,表示不賣該房屋了,即拒絕履行。

四、受領延遲

合法有效的合同、負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按約定履行義務、負有接受履行義務權利的一方、不按約定(逾期)接受相對方的履行,如:貨物買賣合同交貨方按約定將貨物運抵收貨方,但收貨方在約定的期限內不接收貨物,即受領延遲。 不完全履行:負有合同義務一方、只部分履行了合同義務,逾期仍履行全部義務,如:車輛買賣合同中,約定經銷商3月5日交車,且約定車輛內飾座椅加裝安全氣囊,但3月5日交車後,其車輛內飾座椅並未加裝安全氣囊,即爲不完全履行。

拒絕履行承諾要付什麼後果?上面已經介紹對於拒絕履行承諾需要承擔違約金的賠償,以及合同的解除。對於拒絕履行的條件有上述的四種情況,大家一定要好好了解一下,儘量避免發生上述四種情況,如果大家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諮詢本網律師。

標籤:後果 承諾 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