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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如何遞交申請執行狀?

一、當事人如何遞交申請執行狀

當事人如何遞交申請執行狀?

1、以書面形式提出,需要寫一份申請執行書;

2、個人申請執行的,要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沒有身份證的應提交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材料;

3、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應當提交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書或仲裁協議書;

4、附上判決書或調解書(一般情況是複印件),把這些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就可以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申請執行狀應該怎麼寫

申請執行書的一般格式是開頭寫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如果是法人的,要寫明法定代表人,其職務、住址、電話。

主文寫明,雙方因何案被哪個法院第多少號判決書或調解書,判決或調解後,現判決書或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請人未全部履行判決書,或調解書中規定應盡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特向該法院申請予以執行。然後寫明申請執行事項。最後,附判決書,或調解書。

申請執行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應寫明當事人基本情況、申請執行的依據、理由及事項,裁判文書主要內容、請求執行的數額,即執行標的,並附有核對無異的生效裁判文書的複印件。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或調解應附有生效依據,送達回證及證明文書。


標籤:執行 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