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涉姓名權的表現方式有什麼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4.92K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一種活動,以擡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一種目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14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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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了輕微傷如何解決賠償
律師解析:需要賠償誤工費,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被人打傷,造成輕微傷的,可以在報警後,由派出所對民事賠償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打傷他人的,應當賠償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按實際發生數額計算。打人者拒不賠償的,由法院判決強制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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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輕傷怎麼辦
律師解析:致人輕傷,根據傷害程度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附帶民事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即使不小心,屬於過失行爲,如果造成了他人輕傷或重傷的後果,也會因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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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給付方式是咋的
律師解析:人身損害賠償給付方式是:1、一般侵權的給付方式都是採用一次性給付;2、分期付款方式,採用分期付款的,需要在一定時期完成賠付,並需要支付法定利息;3、定期給付方式,按照賠償權利人的實際生存年限給付,不受有關賠償期限的限制。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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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辦理了停保續費卻說欠費怎麼辦
律師解析:續費時社保局說欠費的,可以找原單位進行諮詢,如果是單位的過錯,可以要求單位進行繳納所欠的費用。斷保人員應先到人社局檔案中心查詢一下原單位是否已將檔案移交給檔案中心,如果沒有,就再到原單位的主管部門查找檔案;檔案確定遺失的人員要到有關部門查詢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