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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保險理賠程序是如何的?

交通事故傷殘保險理賠程序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1、受害人方自行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傷殘評定,或是申請人民法院委託評定;
2、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總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爲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