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式消費遇上疫情該怎麼辦?
一、因暫停營業導致的消費糾紛
以提前在酒店預訂過年酒席爲例,據合同法規定,消費者和酒店雙方都有權解除合同,且都不用承擔違約責任。同時若存在消費者之前已部分消費的,可要求酒店退還扣除已消費部分的剩餘錢款;交付定金的,有權要求返還定金;因消費者的預定致使經營者有實際支出的,雙方應協商合理分擔相關支出費用。
不過,若因消費者、經營者自身原因,比如不及時履行,不及時採取相關補救措施的,則不能認定爲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合同不能履行。
二、因改變消費服務導致的消費糾紛
以爲孩子報的寒假補習班、特長學習班爲例,若培訓機構及時更改線下培訓爲線上培訓的,同時確保培訓效果不會打折扣,或產生其他負面影響的,消費者和經營者應當互諒互讓,共同努力實現合同目的。
不過要明確一件事,改變培訓方式,在法律上屬於合同變更。據合同法規定,變更合同內容的需雙方協商一致,不得擅自單方面進行更改。
三、因商家跑路導致的消費者維權問題
以辦理套餐、辦卡充值後,商家跑路爲例,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的,應該按照約定提供;未能按約定提供的,應當按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退回預付款,並承擔預付款的利息。
若商家既爲按約定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又跑路的,消費者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或向法院提起訴訟、若數額較大的,已涉嫌非法集資、詐騙的,可拔打110,向警方求助。
總的來說,解決預付款消費糾紛,不僅需要經營者的積極補救,也需要消費者的體諒。作爲經營者,要切記維護消費者合同權益的這一責任,若因疫情導致不能及時履行或不能履行的,要及時通過微信公衆號、朋友圈、短信、網站等途徑告知消費者,認真和及時處理消費者的合理訴求,努力將消費者的損失降到最低。當然若遇到蠻不講理,惡意欺詐的消費者,可拒絕其不合理的訴求,通過合法的手段維護自身利益。
消費者,要學會理性維權。耐心且細心的與商家合理表達訴求,找尋最佳解決方式,若協商未成,可及時收集證據向相關部門投訴。當然若遇到商家惡意捲款跑路,一定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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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僞劣產品舉報找什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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