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貿易中訂立合同只可以以書面形式嗎
國際貿易律師解答1.05W
《公約》對於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形式,原則上不加以任何限制。《公約》第11條明確規定,買賣合同無需以書面訂立或證明,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其他條件的限制。《公約》的這一規定既兼顧西方國家的習慣做法,也是爲了適應國際貿易發展的特點。因爲許多國家貿易合同是以現代通訊方法訂立的,不一定存在書面合同。但《公約》允許締約國對該條的規定提出聲明予以保留。我國對此做了保留。
買賣雙方在以函電成交時,任何一方當事在人爲如果要以簽訂書面合同作爲合同成立的依據,都必須在發出要約或在承諾通知中提出這一保留條件。這時,合同的成立而不是以雙方函電達成協議時成立,合同應於簽訂書面合同時成立。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沒有提出簽訂書面合同作爲合同成立的依據,則按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一般原則,合同應於雙方的函電達成協議時成立,即當載有承諾內容的信件、電報或電傳生效時,合同即告成立。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
買賣雙方在以函電成交時,任何一方當事在人爲如果要以簽訂書面合同作爲合同成立的依據,都必須在發出要約或在承諾通知中提出這一保留條件。這時,合同的成立而不是以雙方函電達成協議時成立,合同應於簽訂書面合同時成立。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沒有提出簽訂書面合同作爲合同成立的依據,則按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一般原則,合同應於雙方的函電達成協議時成立,即當載有承諾內容的信件、電報或電傳生效時,合同即告成立。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
-
什麼是國際服務貿易
國際服務貿易是指國際間服務的輸入和輸出的一種貿易方式。國際服務貿易狹義的概念是指傳統的爲國際貨物貿易服務的運輸、保險、金融以及旅遊等無形貿易。而廣義的概念還包括現代發展起來的、除了與貨物貿易有關的服務以外的新的貿易活動,如承包勞務、衛星傳送和...
-
補償貿易有哪些種類
1、直接產品補償。引進方利用引進的技術、設備、原材料所生產的產品,返銷給供方,以分期償還供方全部價款。採用這種方式,引進的技術和設備與償付產品有直接、緊密的聯繫。我國目前採用直接產品補償爲主。2、間接產品補償。引進方不是用引進的技術和設備直接生產的...
-
在國際貿易中訂立合同只能以書面形式嗎
《公約》對於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形式,原則上不加以任何限制。《公約》第11條明確規定,買賣合同無需以書面訂立或證明,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其他條件的限制。《公約》的這一規定既兼顧西方國家的習慣做法,也是爲了適應國際貿易發展的特點。因爲許多國家貿易合同是以現...
-
如何辦理進出口手續
進出口權的辦理流程如下:1、到商務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7天后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2、到所在區縣工商局辦理經營範圍變更手續。3、到所在區縣國稅局、地稅局分別辦理經營範圍的變更手續。4、到所屬區縣管轄海關辦理備案登記手續。5、到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