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工傷事故出院後多久可鑑定
《工傷認定決定書》的下達,和是否在醫院住院期間,或者醫療階段都無關係。《工傷認定書》是在確定勞動關係後,由單位人事申報工傷,或者由個人向勞動所申報在取得勞動關係確定後,申報工傷認定後,經勞動所審覈調差後確定爲工傷,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需要得到《工傷認定決定書》可以由單位向勞動所申報,如果單位不申報,個人可以向勞動所申請仲裁,在先取得勞動關係確認後,再根據受傷的時間、地點、原因等來確定是否屬於工傷,確認爲工傷的勞動所會下達《工傷認定決定書》寄到單位和個人的手裏。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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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傷殘鑑定證書有期限嗎
勞動傷殘鑑定證書沒有期限(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但勞動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有時間限制的。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超過該期限,就喪失了勝訴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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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什麼待遇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七級傷殘爲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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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要怎麼鑑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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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鑑定過了時間可以申請重新鑑定嗎
由於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爲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屬於用人單位原因;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