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程序有哪些
1、申請時間
(1)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提交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
(2)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關證明;
(4)其他有關的證據材料複印件及證據清單;
(5)如果需委託代理人,應同時提交授權委託書一份。授權委託書應寫明受委託人的基本情況、委託事項和委託權限。委託權限如果包括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的,委託人必須逐項列明。
3、一裁終局
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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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年終獎能否能仲裁
律師解析:不發年終獎是可以仲裁的。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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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時限是多久
律師解答:看具體情況。律師解析: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一般是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如果是在仲裁之後提起訴訟的,則訴訟時效爲15天。如果是直接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爲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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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程序和費用
律師解答:申請勞動仲裁不收取費用。律師解析:申請勞動仲裁不收取費用。申請勞動仲裁的程序如下: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3、仲裁庭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4、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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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的前置程序是指什麼?
一、勞動仲裁的前置程序是指什麼?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應以勞動仲裁爲前置程序。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