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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工作補助標準是多少

一、法定假日工作補助標準是多少?

法定假日工作補助標準是多少

法定假日工作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收入的3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一般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怎麼確定?

實行計時工資的勞動者,其加班工資基數應當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按照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三、哪些情形下員工不能拒絕加班?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衆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不想加班主動辭職可以領失業金嗎?

不想加班主動辭職不可以領失業金,領失業金的條件是: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五、用人單位拖欠加班費的仲裁流程是什麼?

1、勞動保障當事人提出仲裁的,應當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受理的,應當由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並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日內提交答辯書及相關證據。被訴人沒有按時提交或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審理。

3、仲裁庭應當於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撤訴處理,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4、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案,案情複雜確需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准,可以適當延期,但不得超過十五日。

5、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7、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定節假日應該屬於帶薪休假,一般情況下公司也不能強行命令職工加班,有特殊情況除外,比如爲了搶險救災,我國法律制度中規定的加班工資從本人工資的1.5倍到三倍不等,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是最高的,休息日的加班工資是可以用補休替代的。

標籤:假日 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