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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外賣高溫補貼可以領取嗎

近年來,隨着外賣行業的發展,使我們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便利。但是,與此同時,外賣小哥中暑、無良差評的問題深深地揪着我們的心。外賣小哥的權益的保護問題也值得我們關注。衆所周知,在夏季當在高溫條件下仍然堅持工作的人員是可以依法領取高溫補貼,那麼外賣高溫補貼可以領取嗎?

我國外賣高溫補貼可以領取嗎

一、什麼是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是爲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隨着三伏天的到來,一年中最熱的日子來了!勞動者在高溫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個想到是高溫津貼。《工人日報》記者近日梳理髮現,除了高溫津貼,在高溫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們可享受的福利還有很多——飲料、體檢、藥品、輪休等,還有針對不同人羣的一些規定,確保勞動者的權益。

2017年6月12日,進入6月不少地區迎來夏季高溫期,高溫津貼也進入發放時間。記者注意到,目前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明確了津貼發放標準。

二、關於高溫補貼的相關規定

1、高溫補貼時間

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爲6月到9月,共4個月。

2、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3、高溫補貼發放對象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5、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6、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7、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8、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9、其它高溫福利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河北省目前還沒有制定實施高溫津貼的相關細則,發多少津貼還只是依靠企業和用工單位的“自覺自願”。6月10日至11日,記者對環衛工、快遞員等露天作業人員的隨機調查顯示,多數工人對高溫津貼知之不詳。

三、我國外賣高溫補貼可以領取嗎

據國家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顯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每天溫度最高的時間段正是外賣員快遞員工作的高峯期,他們不得不頂着烈日飛奔在馬路上,穿梭在樓宇之間,搞不好還能收幾個差評或投訴,這一天又白跑了。在高溫下工作的他們,身體極容易產生不適感。當外界氣溫超過37℃時,人體就會感覺難受,容易中暑;當外界氣溫高於40℃時,人體代謝、調解功能就會受到影響,甚至會暈倒。

而高溫津貼是爲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國家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勞動者在高溫作業中的額外勞動消耗或額外費用支出給予的一種工資性補償。快遞員和外賣員的工作環境,十分符合領高溫津貼補助的條件。

如果遇到拒不發放的企業,勞動者可以舉報。高溫津貼屬於有明文規定的一項待遇,屬於勞動者公司組成部分,每年6至8月都要發放,如拒絕,屬於剋扣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及時向各區縣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發布的通知規定,外賣小哥是符合高溫補貼費領取的條件的。所以,外賣高溫補貼可以依法領取。但是,在實際的過程中,很多外賣小哥不能領取到高溫補貼費。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小哥可以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來舉報這種行爲,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外賣小哥也應該在夏季做好防暑工作,保護生命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