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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夏季高溫補貼能發放嗎?

退休夏季高溫補貼 現在已經進入夏季,很快就會進入高溫季節,高溫季節高溫津貼是按照什麼標準發放的呢?關於離休或“退休人員有高溫補貼嗎”?應該沒有。高溫補貼,是在生產過程中,爲了保障生產正常進行,對特殊崗位的一種福利待遇,高溫補貼金是不應該計算在職工工資以裏的,如果企業不發放高溫補貼,可以投訴。

退休夏季高溫補貼能發放嗎?

一、看看什麼是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是爲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二、高溫補貼發放對象爲: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所以對於“退休人員有高溫補貼嗎”的這個問題,小編要很遺憾的高速大家,退休人員是沒有高溫補貼的。

三、高溫補貼的相關規定:

1、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2、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3、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電話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通過以上介紹,我們知道了什麼是高溫補貼,以及高溫補貼發放的範圍,退休夏季高溫補貼,是沒有的。高溫補貼是企業爲保障生產經營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的安全和身體健康而發放的福利待遇,可以是現今形勢發放,也可以是以實物形勢發放,高溫期間,企業應當縮短在職職工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強度,保障職工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