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疫情期間復工要求是什麼
所有擬復工企業和工程均要落實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體責任,納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統,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方案。復工復產方案應當包括本企業疫情防控的組織機構、職責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等內容。
(二)備齊疫情防控物資。根據員工數量和防控需求,購置配備不少於2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資,並建立庫存和使用臺賬。
(三)落實從業人員管控要求。做好員工排查登記,安排對到過省外疫情重點地區的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14天,省內其他地市返鄭的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7天。實施制定錯峯返崗措施,堅持體溫篩查,做好健康防護,杜絕聚集性活動。
(四)執行公共場所防疫措施。生產經營場所、施工場地和生活區實施封閉管理,按要求對重點區域(中央空調、電梯間、樓梯間、廁所)和設施設備清潔和消毒;食堂要具備提供盒飯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具備復工復產條件的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建設工程由企業或業主單位向聯合審覈小組提出申請,並提交書面承諾書和其他必要的有關材料。聯合審覈小組應當在3日內完成審覈,審覈通過的,向企業或業主單位下達復工復產通知書,並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第二條
《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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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對員工的高溫費不發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發放高溫津貼存爭議,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同時“誰主張誰舉證”。《最低工資規定》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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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律規定產假多少天?
律師解析:法律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者聘用合同。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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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閉對於員工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應給予補償而不是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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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開除重大疾病員工如何規定
律師解析:勞動者換重病病假期間,如果醫療期內,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和醫療補助金。勞動者病假期間,但是已過醫療期,用人單位選擇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單位需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