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包括哪些?
一、建築施工資料管理包括: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2、中標通知書;
3、工程預(決)算;
4、承發包合同;
5、施工許可證;
6、質保體系人員名單及崗位證書;
7、企業資質及質量管理制度和質保體系人員崗位責任制;
8、開工報告;
9、監督驗收通知單;
二、湖南省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
最新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
第一章 基本規定
1、工程資料應真實反映工程質量的實際情況,並與工程進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歸檔。
2、工程資料應字跡清晰並有相關人員及單位的簽字蓋章。
3、工程建設各方應確保各自資料的真實有效、完整齊全。
4、工程資料應使用原件。當使用複印件時,應加蓋資料提供單位的公章。
6、工程建設各方應及時對工程資料進行簽字、確認,保證工程資料與工程進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驗收後應依法將歸檔資料移交城建檔案館。
8 、由建設單位採購供應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建設單位應提供所供物資的質量證明文件並滿足設計文件及合同的質量要求。
9、工程資料實行分級管理各負其責的管理原則,參與工程建設的有關各方應各自對本單位產生的工程資料負責並保證工程資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設方直接發包的專業施工工程的經監理驗收合格後,工程資料交建設方歸檔保存;經總包單位發包的專業施工工程,專業承包單位應對專業施工資料簽字負責並按本規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後移交總包單位,總包單位負責全部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
11、工程建設各方應將工程資料的形成、收集、歸檔等工作,納入工程建設的全過程管理。
第二章 工程資料的形成
1、基建文件是建設單位從立項申請並依法進行項目申報、審批、開工、竣工及備案全過程所形成的全部資料。
2、 監理資料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監理活動過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資料。
3、施工資料是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資料。
施工資料的形成按其性質和施工順序分九個部分。分別是:施工技術、施工物資、施工測量、施工紀錄、施工試驗、施工管理、檢驗批驗收、竣工驗收資料及工程變更資料的形成。
第三章 工程資料分類與編號
1、分類
(1)工程資料按照形成、收集、整理的單位不同分爲:基建文件(A類)、監理資料(B類)、施工資料(C類)、竣工圖(D類)。
(2)工程資料應進行編號以便整理、歸檔和查詢。
(3 基建文件和監理資料分別由建設和監理單位按資料形成時間的先後,順序編號。
(4)同一批施工物資用在兩個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時,其資料編號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號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號填寫。
(5) 不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的同類別資料應分別順序編號
(6)施工資料編號應填寫在施工資料專用表格右上角的編號欄中。3.2.7 工程資料的編號應與其形成同步產生。
第四章 工程資料編制組卷與移交
1、 工程完工後參建各方應對各自的工程資料進行收集整理,編制組卷。
2、工程資料組卷應遵循以下原則:
(1) 組卷應遵循工程文件資料的形成規律,保證卷內文件資料的內在聯繫,便於文件資料保管和利用;
(2) 基建文件和監理資料可按一個項目或一個單位工程進行整理和組卷;
(3) 施工資料應按單位工程進行組卷,可根據工程大小及資料的多少等具體情況選擇按專業或按分部、分項等進行整理和組卷;
(4)施工資料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分項目錄應與其對應的施工資料一起組卷。
(5)竣工圖應按設計單位提供的各專業施工圖序列組卷;
(6)專業承包單位的工程資料應單獨組卷;7工程系統節能檢測資料應單獨組卷。
第五章 基建文件(A類)內容與要求
1、決策立項文件
(1) 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建設單位編制並申報。
(2)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文件,由建設單位的上級部門或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覆。
(3) 項目評估研究資料,由建設單位組織形成。
2、建設用地、徵地與拆遷文件(A2)
(1)徵佔用地的批准文件,由市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批准形成。
(2)規劃意見書,由合肥市規劃委員會審批形成。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由合肥市規劃委員會辦理。
(4)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合肥市國有土地管理部門辦理。
3、勘察、測繪與設計文件(A3)
(1)工程地質勘察報告,由建設單位委託的勘察設計單位勘察形成。
(2)水文地質勘察報告,由建設單位委託的勘察單位勘察形成。
(3)建築用地釘樁通知單,由合肥市規劃委員會審批形成。
(4)驗線合格文件,由合肥市規劃委員會審批形成。
(5)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由合肥市規劃委員會審批形成。
(6)人防、環保、消防等部門的審批意見.
(7)初步設計圖紙及說明,由設計單位形成。
(8)施工圖設計及說明,由設計單位形成。
(9)設計計算書,由設計單位形成。
(10)消防設計審覈意見,由市消防局審批形成。
(11)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由審查機構審查形成。
4、 工程招投標與承包合同文件(A4)
(1)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由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形成。
(2)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合同文件,由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簽訂形成。
5、 工程開工文件(A5)
(1)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由合肥市規劃委員會或各區縣規劃分局辦理
(2)《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由合肥市建設委員會或區縣建委辦理。
(3) 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由市、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辦理。
6、商務文件(A6)
(1) 工程投資估算文件,由建設單位委託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形成。
(2) 工程設計概算,由建設單位委託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形成。
(3) 施工圖預算,由建設單位委託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形成。
(4)施工預算,由施工單位形成。
(5)交付使用固定資產清單,由建設單位形成。
(6) 建設工程概況,由建設單位向城建檔案館移交工程檔案時填寫。
7、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文件(A7)
(1)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由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負責填寫並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由建設單位形成。
(3) 由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分別由驗收單位形成。
(4)《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
(5)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由建設單位提供。
(6) 《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由城建檔案館形成。
在上述一系列的規範中,每一個規範都包含着一定的法律法規,每一條的法律法規都有着相應專業的解釋性及複雜性,在此中講的是湖南省的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由於各地方的規程會有所不同,所以避免發生不必要的錯誤,應當去諮詢一下專業的法律人士特別是對這方面有着專業知識的。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肇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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