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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撫養費受理費國家都有哪些規定?

追加撫養費受理費國家都有哪些規定?

我國受法律保護婚姻是指雙方在達到合法登記的年齡,並進行登記的婚姻。但兩個人在一起難免會發生會發生誤會,之間有一定隔膜。時間長了就會選擇離婚。對於婚後的子女也有一定要求,那追加撫養費受理費國家都有哪些規定呢,下面小編就爲你進行解答。

一、增加撫養費和追加撫養費兩者並沒有什麼區別追根到底都是要求增加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子女要求増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塬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子女請求父母一方增加撫養費,必須符合《最離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規定的叄種情況,而第叄款“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包括所有爲撫養子女健康成長所霱要的必要費用,但是不包括隨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同等條件下的生活費。

二、離婚後可以再另行起訴追加兒女撫養費。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撫養費應當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子女無論由母親還是由父親撫養,另一方都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分兩種情況:

1、是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一定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工資總額的計算,應當包括工資、較固定的獎金、崗位補貼等。

2、是對於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其當年總收入或其所處同行業的平均收入。如農民給付的撫養費的標準一般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個體工商戶、專業承包戶、私營企業主的子女撫養費,應根據其經營狀況和實際利潤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三、法律規定可以追加撫養費的情況有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如,原來的撫養費是數年甚至十幾年前訂的標準,已趕不上物價上漲的幅度了。如果你是符合上述幾種情況可以追加撫養費。

四、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

父母撫養孩子的義務截止到孩子十八週歲。一般情況下,超出十八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孩子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父母已無法定支付的義務。最高院的司法解釋明確指出,孩子超過十八歲,尚需父母履行撫養費義務的情況,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在實踐中,很多人認爲撫養費標準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到30%。其實這種觀點是不完全準確的。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也是相當重要的參考因素。

根據相應子女的實際生活條件,和之前在簽署的相關撫養協議時發生的費用有所差異。相關法律還規定子女的醫療費用也在撫養費的範疇之內,如子女發生疾病時也可以對這部分費用進行相關的追加。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