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公證遺囑寫幾份?
根據法律規定公證遺囑寫一份,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故一份就行了,當然根據需要多寫幾份也可以。
1、現行相關法律規定: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爲。
2、《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7條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的要求是:(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
3、所說的情形,自書遺囑份數並沒有法律規定。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不公證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自書遺囑的有效條件
自書遺囑屬於遺囑中的特殊形式,《繼承法》第17條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的要求是: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
自書遺囑並不需要見證人。但是,打印出遺囑只是簽名,註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打印的遺囑並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爲無效遺囑。
因此,自書遺囑最好是能夠自己書寫,有個人的筆跡爲證。
除此之外,遺囑有效還有以下要求: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即年滿18週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纔有效。
2、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僞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爲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不得處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
三、遺囑的效果
遺囑的不生效,是於遺囑人死亡時,其所立遺囑雖然不違法,但卻不發生法律效力,即不能執行。遺囑的不生效與遺囑的無效,既有不同,又有相似之處。兩者的根本區別在於:遺囑的無效是因遺囑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而不能發生效力,遺囑的不生效則並非因遺囑違法。二者的相似之處在於:被繼承人的遺囑不能執行,遺囑所涉及的財產應按法定繼承辦理。
日常生活當中關於公證遺囑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瞭解,畢竟如果經過公證的遺囑,它的效率的強度是比普通的遺囑要更高的,所以在這一方面的話,大家都非常的慎重,當然了,在書寫遺囑的時候,如果想要多寫幾份的話吧,就是允許存在的。
-
第一第二順序繼承人有什麼?
律師解析: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
-
法定繼承該怎麼分割遺產?
律師解析:法定繼承人按照下列順序由法定繼承人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
-
繼承權喪失的情形都有哪些?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爲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僞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
-
胎兒有遺產繼承權嗎?
律師解析:胎兒的繼承份額依法被保留。首先,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其次,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爲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爲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