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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繼承後轉讓如何交稅

股權繼承後轉讓如何交稅

衆所周知的是在進行股權轉讓的時候是需要繳納相關的稅費的,在繼承遺產的時候也是需要繳納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稅費的,這個時候就涉及到了股權轉讓繼承如何交稅的問題。由於股權轉讓和股權繼承兩者法律行爲結合到了一起,導致股權繼承後轉讓如何交稅的有關問題比較複雜,需要從多個角度考慮。

股權繼承後轉讓如何交稅

1、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股權轉讓行爲不徵收營業稅”的規定,直系親屬間股權轉讓不繳納營業稅。

2、個人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對於自然人股東取得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爲20%。財產轉讓所得以個人每次轉讓財產取得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即具體計稅公式爲: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收入-財產原值-轉讓中發生的合理費用;應繳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徵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然而對於直系親屬間的股權轉讓是否繳納個稅,國務院財稅部門尚無明確規定。

根據2010年《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覈定問題的公告》(下稱“公告”)規定,自然人轉讓所投資企業股權(份)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價格計算並確定計稅依據。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採用本公告列舉的方法覈定。上述“正當理由”是指以下情形: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五條 【股東資格的繼承】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股權繼承後轉讓如何交稅等相關問題雖然比較複雜,但是我們可以得知的是在進行股權繼承轉讓的時候必須要嚴格的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交稅,依法納稅是我們每個公民的義務,是應該必須履行的事情,不繳納稅費的話會有相應的處罰,比如按照稅金的金額繳納滯納金,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罰款。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