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夫妻一方怎麼上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2.37W

夫妻一方怎麼上法院起訴離婚?

隨着人們婚姻觀的改變,如今離婚在年輕夫妻間發生的概率比較大。男女雙方就離婚中的問題無法協商解決的話,就得走訴訟離婚手續了。一般來說,當事人提出起離婚申請後,法院會按照程序在三到六個月內審理結束。那麼怎麼上法院起訴離婚?下面我們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怎麼上法院起訴離婚?

1、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2、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3、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纔會開庭審理。

4、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覈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二、起訴離婚應該向哪個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由一方當事人提起。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都是軍人的,一般應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隊團以上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滿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上述地域管轄是離婚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特殊情況下,按照《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以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轄。

通過上面這篇文章,小編圍繞怎麼上法院起訴離婚這個問題和大家展開了論述。夫妻一方準備起訴離婚前,就得選擇好管轄權的法院,然後準備訴訟狀和相關材料。離婚訴訟狀的書寫非常重要,要寫清訴訟請求,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的事實與理由等。提交訴訟狀時,當事人要繳納一筆訴訟費用,然後就等着法院開庭審理的通知了。